
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,保证医院医护人员廉洁行医,服从、服务于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,提供质量较高、费用较低的医疗卫生服务,特向社会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一、坚守工作岗位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决不“走读”。
二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,不迟到,不早退,工作时间不私事。
三、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。
四、坚持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五、医院医护人员禁止接受患者及家属“红包”、“回扣”,不得“开单提成”,乱收费等。如有举报,经查实后,重奖举报人。
六、医院门诊候诊大厅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,接受社会的监督。
七、实行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
八、在工作圈、生活圈、八小时内外,都时刻检点自己,自觉接受监督。
九、严格遵守中纪委规定的“四大纪律、八项要求”,做清正廉洁的好职工。